宁波国家高新区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高校党支部是党在高等学校的基层组织,是高等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的支部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3个月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委托支部副书记主持。会上,应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并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通过决议时,赞成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决议方能生效。
(五)支部党员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主要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三、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决议来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是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等。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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