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为认真执行《省政务公开规定》,切实深化政务公开,结合省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年度政务公开目标分解表和工作目标明细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对市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办法(总分100分)
(一)组织领导(20分)。
1.建立健全本地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明确,有专人承办和经费保障。工作有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5分)
2.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计划,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并下达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分)
3.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经验有交流,舆论有宣传。(5分)
4.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调研。按要求上报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5分)
(二)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25分)。
1.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提高。(5分)
2.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逐级落实。(5分)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5分)
4.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做到严肃处理。(5分)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5分)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20分)。
1.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依此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5分)
2.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5分)
3.公开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查处结果。(5分)
4.结合实际依法依程序公开重大决策过程。(5分)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20分)。
1.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选择网络、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或其他适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10分)
(未完,全文共2594字,当前显示8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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