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
襄档„2011‟12号
襄阳市档案局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湖北省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
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档案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全面提高新形势下机关档案工作服务水平,省档案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鄂档„2009‟26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已印发各市、州、县档案局和省直各单位档案部门。根据省档案局要求,现就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鄂档规„2011‟1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评对象,统一申报时间。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分为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考评办法》对省特级考评对象调整为,主要是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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