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2010财政宣传月创业人员自办实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一、适用对象
园区创业人员自办实体享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实体正常经营、已办理纳税登记并已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已办理园区公积金登记,并依法缴交公积金;
2.自办实体需吸纳园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交公积金。
二、定额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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