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上海浦东贸促会
浦东新区自主创新人才财政扶持申报指南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经认定的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符合财政扶持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三完成单位)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
2、获得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新技术企业:①近3年内获得2项以上授权的自主研发核心产品或技术发明专利;②拥有软件企业证书、近2年内获得5项以上的软件著作权;
4、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包括科技部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973计划、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等)的企业和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5、承担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包括上海市重点新产品、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和市科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的企业和上海市创新型(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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