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有效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思考
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
——以晋中市为例
《中国金融》2008年第18期
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保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从山西省晋中市来看,受长期以来形成的资源型经济结构影响,能耗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节能减排工作形势严峻。虽然近年来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资源型经济结构导致“两高”贷款占比大,且贷款风险集中
由于晋中市资源型经济结构难以在短时间内根本转变,部分“两高一资”企业仍是晋中市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导致其信贷存量资金占比仍然较大。2007年“两高一资”行业贷款涉及煤炭、焦炭、冶金、化工、电力、水泥、钢铁等七大行业,共占用贷款43.13亿元,占全市贷款总额的16.76%,比年初增加2.26亿元,其中煤炭、焦炭两大行业贷款为31.68亿元,占“两高一资”行业贷款的73.45%,比年初增加3.66亿元。2007年“两高一资”行业贷款中不良贷款5.69亿元,占“两高一资”行业贷款的13.19%,比年初增加0.86亿元,形成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资源整合政策的影响,介休、灵石等县市一些规模小、环保不达标的焦化企业和一些规模小、产量低的小型煤矿被依法取缔或关闭,造成农信社4.2亿元的不良贷款。贷款风险集中导致的信贷资产质量低下,既影响了金融机构继续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促进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影响了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推进。银行环保审核难度较大,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性有待完善
目前,基层金融机构了解企业节能减排信息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企业提供和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获得;二是通过环保部门公布。但从企业获取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很大;查询银行征信系统,则受到目前征信系统仅采集环境执法方面信息的局限性,难以获取所需企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完整信息;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都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银行环保审核难度较大。
节能减排主体自身基础薄弱且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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