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型式试验工作指南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指南
1.部件型式试验范围与型式试验依据1.1下列游乐设施部件应进行型式试验:
(1)制造单位生产的首件《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游乐设施关键零部件(如安全压杠、弹性绳、安全带等,以下简称安全部件);(2)超出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的首件安全部件;
(3)转厂制造的首件安全部件;
(4)制造单位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后的首件安全部件。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是中国负责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的唯一技术机构,目前正式开展了安全压杠、弹性绳、安全带的型式试验业务。
1.2部件型式试验依据
中国特检院依据中国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开展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详见《游乐设施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目录》。
2.型式试验申请2.1申请单位
由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部件的制造单位向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提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
2.2申请与申请受理
2.2.1部件型式试验是在制造单位完成样品的全部制造工作后进行的;
2.2.2制造单位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申报等方式向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申请部件型式试验。
2.2.4申请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大型游乐设施整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表;
(2)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资料清单;(3)安全部件样件照片。
2.2.5《游乐设施整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表》应填写齐全、真实,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2.6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表、资料与信函,均应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2.2.7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后,对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定,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继续补充资料或不予受理的通知。本院游乐设施事业部业务受理人员在确认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资料符合要求后的,与申请单位联络人员商定取样方法、样件数量(安全压杠2件、蹦极绳4件、安全带3件)、送样时间和开展试验的时间。
3.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的一般性要求与样件试验条件
3.1样件技术资料全部完成,其设计文件已经得到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正式批准;
3.4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样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安全部件技术状态(含其配套的保障资源)已冻结;
(2)制造单位对安全部件进行了规定的各类检验与试验,证明其能够满足所配用游乐设施的安全要求。
4.文件资料准备
4.1申请单位应在送样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资料清单》规定的文件资料;(2)试验人员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4.2申请单位自行开展的部件检验记录应符合《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资料清单》附注要求;
4.3对于试验后有整改要求的,建议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提供的《受检单位整改报告(建议格式)》填写整改回复。
5.型式试验工作程序、工作时限与结论
5.1试验工作程序
5.1.1开展型式试验工作的可行性检查
型式试验人员检查试验环境(设计确定的适用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试验设备和样品准备情况,确认开展部件型式试验工作的可行性。
5.1.2资料审查
(1)型式试验人员对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进行审查核对。重点审查资料是否满足齐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符合性、一致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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