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汇操作
汇出国外汇款业务
国际汇款(汇出)
受理
1、经办柜员收到客户提交的境外汇款申请书后,审核境外汇款申请书各栏位是否清楚完整,双方的责任义务是否明确,并对客户身份进行联网核查。汇款申请书需审核的主要内容:电汇t/t标识、申请日期、汇款币种及金额、汇款账号(如通过账户汇款的电汇业务)、汇款人名称及地址、汇款人身份证号码及国籍、收款人名称及地址、收款人开户行名称或swiftcode(如有)及地址。如果客户自己规定汇款路线还应填写收款银行之代理行名称或swiftcode(如有)及地址、汇款附言及费用承担方式、汇款人签章。除直接汇往港澳联行的汇款可使用中文填写外,境外汇款申请书必须用英文填写。
2、经办柜员应严格遵守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一号)、《金融机构大额可疑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二号),对收款人所在国家和地区是否属于国际反洗钱组织监控或禁汇对象进行初步甄别。
3、个人外汇汇款还应审核是否符合《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三号)、以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第一号)等文件规定。
(未完,全文共1565字,当前显示50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