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软财(2006)第8号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政府项目验收准则,特制订本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管理1)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主要包括: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2)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①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②对各种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③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④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⑤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3)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①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跟踪、资金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②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部门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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