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口镇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五篇模版]
为了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紧紧围绕“打造湘西南特色工业基地、建设生态宜居和旅游目的地城市”战略目标,为开创科学发展、强区富民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全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努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具体要求
(一)明确公开内容
党的基层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党的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责和特点,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乡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要注重公开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情况等。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要注重公开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等,村党组织要围绕坚守“三条底线”、落实“四项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实行党务公开。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公开“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各级机关的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注重公开政府重大决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二)规范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区工委分类制定区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其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
2.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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