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业务印刷品清单
印刷品承印业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规范印刷管理,打击非法印刷活动,确保印刷企业健康发展,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验证制度
1、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出版单位和印刷委托书、准印证。
2、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必须检查工商行政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证。
3、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产品包装装璜印刷品,必须查验委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4、接受他人委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统通票证,必须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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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