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
冠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14年10月日)
冠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势高亢,西沙东碱,属于贫水区,生态环境脆弱,且经济欠发达。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美丽冠县、生态冠县为目标,以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总抓手,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促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一、水环境现状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措施,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政府成立了水污染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精神,结合冠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
究确定,2014年年初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大队长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从住建、经信、公安、工商、水务等7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集中办公,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集中各部门的职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效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运行情况等指标的考核。县政府对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各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调度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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