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系统操作管理办法(DOC)
山丹县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系统操作
管理办法
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五险合一”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山丹县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系统,为保证系统正常平稳运行,特制定本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一、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
(一)凡是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参保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周期为“按月”的参保单位。
2.在“五险合一”信息系统中单位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缴费属地、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一致的参保单位。
3.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行为的参保单位。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可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
2.存在欠费的单位。
3.参保方式为二级机构或二级公司的单位。
二、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填写两份《山丹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持以下材料于每月5—22日至山丹县社保中心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开户:⒈《申请表》
⒉《组织机构代码证》3.《工商营业执照》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5.《单位法人身份证》
三、首次登录密码更改
参保单位初次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时(必须更改密码)以后可随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更改密码。
第二部分网上申报业务办理
一、网上申报人员增加
(一)职工新参保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保信息时,须提供《单位新参保人员花名册》、《山丹县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劳动合同书》、新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并选择新增加原因。
新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其他新参保。
2.参保单位于申报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保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张掖市社会保险缴费核定通知单》,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缴费。
(二)参保人员的转入及恢复缴费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新就业、失业转就业、外统筹区区转入、本区转入、其它。
二、网上申报人员的减少
(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时,须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减少原因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转外国籍、转往外统筹区、判刑、劳教、死亡。
(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留存备查。�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特别提示�除上述减少原因的其他人员减少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
(一)单位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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