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实施办法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建协[2010]49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与创新体系,加强和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的通知(建协[201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Ο年十二月十日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建筑业在省内组织开展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
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申报工程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是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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