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
国税发〔2007〕97号【发布日期】
2007-08-14【生效日期】
2007-08-1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落实个人所得税征管“四一三”工作思路,提升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发挥个人所得税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是2005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方向。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是贯彻依法治税原则,落实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也是落实“四一三”工作思路,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的要求;是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推进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的内在要求。首次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经验充分证明,做好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就能更好掌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主动权。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优化纳税服务、增强公众纳税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重要性,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当地税源结构、征管条件等情况,结合不同地区、行业、高收入群体的特点,统筹安排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计划,加快扩大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覆盖面的步伐。。
二、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加快扩大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覆盖面步伐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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