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库的通知
豫农经管〔2011〕8号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
省级示范社进行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农委):
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切实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0〕9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进行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示范社运行监测
(一)监测对象。本次监测针对2009年至2010年我省认定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具体名单详见豫农经管〔2009〕16号和豫农经管〔2010〕19号)。
—1—
(未完,全文共1198字,当前显示3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