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的报告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荣誉称号,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校园文明建设代表一个学校的形象,反映一个学校的风气,体现一个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也是提升我校社会声誉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务求实效,为做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下面就我校创建“****文明单位”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学校基本情况
*****小学座落在***城区西侧***公路42公里处,现有教学班级44个,学生人数1574人,住校学生187人,校园占地面积约23150㎡,现有教职工111人,其中女职工58人,占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2.25%,共产党员47人,共青团员12人,专任教师1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共计102人,中师学历8人,学历合格率为100%,我校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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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市政府、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关怀下,学校进行资源的整合,学校校舍资源逐步改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目前,我校规划齐全,校园布局和造型颇具匠心,团结进取的***小学更是别具一格。学校积极争创“2017年度****市文明单位”。
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创建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一)学雷锋活动
每年的三月初,政教处作了“学雷锋活动”总动员,全校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响应号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人帮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互帮互助活动。在开展学雷锋活动中,我校在2015年——2017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学校制订了各年度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作出活动具体安排。
2、学校制订了体现雷锋精神的《**小学雷锋精神行为守则》,将岗位学雷锋活动情况纳入员工个人考核内容。
3、学校制订体现雷锋精神的《**小学雷锋精神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把关心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人文关怀内容纳入学校的管理之中。每年组织教职工、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一次;住校学生生病,学校教师立即送往医院治疗;教职工和学生生病住院,学校领导及时到医院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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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组织师生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2015年3月19日,学校教职工117人为抗旱救灾捐款1230.00元;2012年8月24日,学校教职工107人在“2012年为灾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共捐款3680.00元;2011年12月,学校师生1145人在“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中捐款4420.1元。
(二)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服务活动是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一项社会主义群众性党员活动。学校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13支,共有志愿者515人,占全校师生总人数的32.7%,有教师学雷锋志愿服务队2支(志愿者75人),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11支(由五六年级的少先队员组成,共有志愿者440人)。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上岗前由学校领导对志愿服务开展培训,并制定表扬奖励措施,确保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资金。全体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以身作则,率先行动,群力群策,响应上级号召,积极投身于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把雷锋精神引向深入。
1、各位志愿者纷纷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地行动起来,参与到了学校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为了弘扬雷锋精神,同学们不怕苦、不怕累,美化了校园的周围环境,使其变得更整洁,更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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