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方针、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1.3编制依据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都江堰市辖区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1.4.1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体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体育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都江堰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1500人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群众体育活动
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市体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体育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总数量达到2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2组织体系2.1组织机构
2.1.1领导和决策
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都江堰市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与新闻传播部门沟通,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为体育局局长,成员由事件涉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参与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启动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本级专项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预防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上作;配合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3运行管理机构
在上级体育局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1.4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举办单位与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2.1.5救援和保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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