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李贵轩
【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可分割,律师做为专业的法律服务者在其中起着不或缺的作用。【全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可分割,律师做为专业的法律服务者在其中起着不或缺的作用。濮阳律师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把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作为已任,大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构建和谐濮阳做出贡献。为进一步推动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现谈一点粗浅的建议:
一、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成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要让农村达到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司法部《二00六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明确提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研究制定律师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和措施,引导律师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服务。”根据这个要求,濮阳律师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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