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内容
典当行设立条件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师市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典当行注册资本要求: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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