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十九中素质教育督导自评报告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为更好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横教发„2017‟164号)的通知要求,做好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学校自评工作,我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就我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办学1.规范招生行为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2.收费
我校教育收费,一切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零收费)执行,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3.教育经费使用
我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经费使用规范,无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
4.择校
我校不存在择校现象。
5.课程开设、体育锻炼、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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