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议事会中国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试验探索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探索
冀祥德
2012-07-1820:37:58来源:李金鹏主编《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探索》序言。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6月出版
1985年的春天,我在青州市(当时称益都县)公安局实习的时候,时常路过同在“政法大街”上的青州法院门前。由于从未涉足院里,所以法院留给我的记忆,除去那块白底黑字的牌匾外,其余的印象十分模糊。其后若干年,几乎每次探亲回乡路过“政法大街”时,我都禁不住驻目些许,心中掠过丝丝温暖的家乡“政法情结”。
2008年,时任青州法院院长李金鹏同志考取了我的研究生,常谈起的该法院的工作机制改革与创新引起了我的兴趣。当我再次走在青州的“政法大街”时,似乎近些年青州的巨变并没有影响到这里——街还是那么宽,还是那么长;公、检、法三家还是排列在路西边,楼还是那么高,院落还是那么大。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青州法院。经过陈旧但整洁的楼道,在简陋但不失书香的会客室里,我听取了该院的工作介绍,阅读了厚厚的资料。然后,我的心开始激动了起来——就在这样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普通、甚至有些寒酸的院落里,一个基层法院,正在做着一件件引领中国司法改革方向的事情,他们用坚实的行动告诉人们,法院应当怎样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于是,在我的建议下,《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探索》课题组成立。2年来,课题组同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也20余次与课题组成员交流、座谈、研讨。如今,课题结项,邀我作序,自当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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