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筹)
创新培育社会组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今年上半年,为规范我县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更好地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中的积极作用,并结合去年的《江西省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局积极发扬“想干、敢干、快干和会干”精神,突破思想观念和管理体制的制约,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我县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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