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审批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资格办事指南[优秀范文五篇]
商务部审批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资格办事指南
[2010-06-01]行政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审批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备案)法律依据:
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一、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并将继续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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