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安阳师范学院文件
安阳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安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人文管理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院政〔2009〕82号
-1附件
安阳师范学院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重点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为了保证有限的学科建设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用好管好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从财力、物力上保证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保障重点学科建设的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学科是指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和校级重点扶持学科。
第三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来源
1.省教育厅下达的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2.学校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投入的配套、资助经费;
3.学校用于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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