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支持铁路交通项目建设推进土地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
范建设实施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扎实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不断深化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以下简称示范建设)的内涵,成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抓手和重要平台,现就我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积极实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统一规划、聚合资金,集中连片、整体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国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用地结构,更有效地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产环境,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经营,确保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产业化规模,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和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以政府主导为主和国土搭台原则。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依靠各级地方政府为主导,统筹各部门资源,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以国土搭台为原则,以土地整理政策、资金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合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和职责,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创新。要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项目区生态、文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项目建设。
(三)规划先行原则。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项目选点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项目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突出重点,防止低效投入和重复建设。
(四)整村推进原则。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整体推进”思路,在统一规划和设计的基础上,土地整治项目要以村或镇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做到整治一个,改造一方,造福一方。
(五)农民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项目的申报、实施要充分尊
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提前知情和全程参与。
(六)整合资金原则。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记其效”的办法,以土地整治资金为主体,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项目区建设,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
三、实施目标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资金统筹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项目区实际,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村级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包含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两部分内容,对这两大部分要实行分开实施、分开管理。在示范建设中中央支持资金要优先安排重大工程,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重大工程建设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全国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内安排,以灌区水利工程为依托,具备水、土、环境等基础前提条件,集中连片实施,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标。以完善和优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为主要任务。实现粮食主产区的农业集约化和产业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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