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创卫
一、工地卫生管理
1、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地方张贴。
2、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建立项目办公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冲水式厕所,做到办公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卫生、整洁、干净,厕所无异味,生活垃圾装入封闭容器并及时清理。
3、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保洁员,负责对工地内外的清扫保洁工作。
二、围挡作业
1、所有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外观新颖,色彩亮丽,凡属临街围墙,墙顶要用灯光装饰。
2、主要街道临街工地的围挡由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九城专办[2011]4号》的要求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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