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
驻村帮扶工作队八项制度
1、驻村工作制度。驻村帮扶干部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时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在村工作时间需达到160天以上。
2、考勤制度。乡镇党委负责对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的考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考勤。请假3天以内的,队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队员由队长审批,并报县帮扶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的,队长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帮扶办审批,队员经队长同意后报乡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时报派出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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