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胜利路立交桥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报告
跟踪审计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华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施工阶段咨询内容
1.1合同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明确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的承包范围和合同责任。如有违约行为或合同争议时,咨询单位负责协调和解释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已达到一致共识。
(2)监督合同执行,有关控制工程实施中的合同价款调整和费用索赔,监督和控制合同价款的支付。
(3)合同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等的付款审核。要求每周查看现场施工进度、了解工地发生的重要事项,每月提交关于合同执行的情况报告,并按此及监理单位的意见作估值及提供工程付款建议。
1.2暂估价材料、设备认价
在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安排下,负责暂估价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及时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
1.3合同价款调整费用审核:
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增减承包范围、现场签证、零星(临时)工程、工程量清单错漏项调差、暂定数量暂定单价暂定金额调差、暂估价材料设备调差等的费用审核。
(1)建立变更预审机制,应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要求,在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安排下,预先做出造价评估或对施工单位申报的造价预评估资料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建设单位参考及决定是否进行变更洽商;
(2)紧密配合现场施工进度,按时参加现场例会,及时进行各种费用审核。
1.4动态成本控制
(1)根据本项目工程中各专业分包合同之中标金额,变更洽商、索赔审定情况及预发生变更费用的最新情况测算,每月25日提交本项目的动态成本控制报告,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累计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及经济影响。
(2)掌握项目目标成本控制情况,对项目成本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对策,对可能出现的偏差及时预警,对已出现的目标偏差提出纠偏措施。
1.5索赔处理
(1)在本项目合同框架下审核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之索赔的有效性。当出现合同的索赔时,在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安排下,负责审核其索赔成立的依据、金额及是否涉及其他单位的责任;当索赔为不合理时,根据合同条款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否定意见,必要时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的谈判;
(2)如发生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诉讼或仲裁纠纷,造价咨询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处理,提供相关的证据供建设单位参考。
1.6造价管理月报
每月的25日提交项目管理月报,包括:(1)招投标情况报告(2)当月完成的进度款批复(3)洽商/变更及签证的审批(4)暂估价/暂估量的确认(5)合同台账(6)付款台账
(7)通过比较估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对成本估算进行预测或调整
(8)及时报告超出成本项目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9)索赔处理情况报告
(10)下一月的资金使用计划报告
二、竣工结算阶段咨询内容
2.1在工程竣工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所有施工总包、指定专业分包、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审核、谈判工作,按合同条款编制工程最终结算书。结算书内应详列每一项工程成本的组成,若无法与承包商、供货商协议最终价格,结算书内应详列价格分歧的地方及双方所持的理据,以作建设单位决策之用。
2.2协助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竣工结算的最终谈判工作,并最终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2.3根据结算资料对工程进行造价指标分析,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形成成果文件。
2.4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或分项工程结算的备案,协助招标人处理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关系,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2.5做好项目投资控制的总结工作。
2.6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工作。
2.7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1、造价控制目标
(未完,全文共6860字,当前显示14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