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金解释。备用金是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支付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过路过桥停车费等小额、经常性、消耗性、事务性支付项目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某项费用不是经常发生或者不以现金结算或者费用的支付已经通过合同的约定明确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的不在备用金定义的范畴,按现有制度的规定办理。
2、备用金核定与申请:(1)金额核定: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需要借用备用金的,填写“备用金申请单”(见下表)先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超过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审批)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应根据费用的实际发
备用金申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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