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来流动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希在本市居住的人员。
(未完,全文共661字,当前显示1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