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接受孕检服务相关规定
流动人口孕检证明
一、免费孕检
(一)服务对象。户籍地在外省并持有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东城区居住3个月以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或在wis系统内建绿卡满2个月,无用工单位或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已婚育龄夫妻。
(二)检查范围:采取长效措施(例如:上环、皮埋、绝育等)的,每年免费享受孕检服务1次,采取短效措施(例如:口服避孕药、使用安全套等)的,每年免费享受孕检服务2次。
(三)须携带的相关证件:本人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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