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管理办法
中建七局山东公司业务招待费开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压缩非生产性开支,遏制历年业务招待费开支随意、总额较大的局面,本着厉行节约,花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费用支出预算管理制度,促进费用开支公开透明,降低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
(一)、坚持费用开支预算控制的原则
(二)、事先申请,分级审批原则
(三)、厉行节约,花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
第二章分工及权限
第三条公司经理、书记分别负责分管范围内其他公司领导发生的业务招待活动及费用核销的审批工作;另外,公司经理负责审批机关各部门发生的各项业务招待费用,公司书记复核。
第四条公司副职(含财务劳资部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职能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审核工作。
第五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活动的申请、组织、审核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负责业务招待申请单(派饭单)签发、备案、审核工作;负责提供青岛市内饭店清单(包括酒店名称、档次、价位及具体位置、联系方式),并负责招待用酒水的集中采购供应和业务招待活动预算标准及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
第七条财务劳资部负责业务招待费用开支的预算控制、借支与报销审核、业务分析及报告工作。
第三章业务招待费用控制标准
第八条
(一)中建系统内业务招待费用开支控制标准:
1、局总部人员业务招待费用开支标准:
(未完,全文共1749字,当前显示5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