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申报登记工作指南》的通知[1]
附件1马鞍山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规范整顿工作,切实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为,优化融资性担保行业市场环境,以规范促发展,以整顿促提高,逐步实现全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提升担保行业的整体形象,增强担保行业的整体实力和能力,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规范整顿对象
在《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前设立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各类担保机构。
三、规范整顿内容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经营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金、抽逃出资、非法集资、吸收存款、高息放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范围界定情况,即业务范围标注是否清晰、对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否作明确区分等;
(三)担保资金是否实行了专户存储;
(四)担保费用收取及风险保证金来源情况;
(五)与金融机构合作情况,如担保放大比例、交存风险保证金比例等;
(六)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包括担保评估制度、内部审批流程及担保合同管理情况;
(七)高管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情况,包括专业知识,从业经验等;
(八)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情况。
四、实施步骤
本次规范整顿工作从2010年8月开始,到2011年3月底结束,分四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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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