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必须加强各项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特定以下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和规范规定,严禁违规指挥和冒险作业。
二、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领导安排,有时提前请假,不请或无
故矿工者,每次扣罚所作的工日2个。
三、上班时间集中,不拖拖拉拉,超过规定时间每次罚款10元。
四、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现场,
扰乱工人正常施工,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五、上班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禁止
赤膊、赤脚、穿短裤,违者罚款10元。
六、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及一切
料具,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七、单项工程根据技术交底必须达到验评标准,不合格二进行返
工的材料用量,根据工程量追究材料人工款。
八、团结友爱,尊师爱徒,相互帮助,不得有生气打架,违者有
理无理一次先罚款200元,在进行处理直到辞退。
(未完,全文共1416字,当前显示4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