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福建省惠州市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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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安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山西省贯彻〈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晋军转联字〔2003〕3号)精神,结合晋中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晋中市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行市、县(区、市)两级管理。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各县(区、市)人事军转部门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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