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xiexiebang.com文章-http://www.xiexiebang.com/xiexiebang.com帮您找文章]
每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x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
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和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济社)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生产资料属社员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自觉接受上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镇农办是县、镇管理经联社、经济社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交易,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工作。
第六条经联社、经济社在镇农办的监督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置和运作,依法、科学、合理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领导、监督机构,理顺与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确保其依法独立开展经济活动,切实维护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7人,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套人员,享有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财务帐目。
第三章资产管理
(未完,全文共2007字,当前显示6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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