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装备使用管理办法
装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装备管理,提高装备资产经营效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油田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装备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对各单位占用的装备按照优化配臵、合理流动、有偿使用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所属各单位只有使用权,没有处臵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确保装备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装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心装备管理委员会是中心装备管理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生产协调科是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中心装备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中原油田装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标准;
2、负责组织制定装备管理工作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装备管理的技术标准、装备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以满足中心生产发展、市场开拓等工作需要;
4、负责审定重大装备改造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立项、经济技术论证和方案,并监督装备项目实施的效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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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装备检查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要积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文明生产;
5、认真组织检修计划的实施,严把检修质量关;努力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组织本单位装备方面的业务、技术学习和考核;
7、负责本单位装备的防冻、防腐及油水润滑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各单位装备管理员职责
1、在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本单位的装备技术管理工作,并对生产岗位(班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指导;
2、贯彻执行中心装备技术管理规定和技术规程,指导操作工人精心维护、正确操作设备,详细掌握本单位的装备运行状况;
3、合理组织装备送修,做好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油水润滑及防腐管理工作,当装备存在超标(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转现象时,有权指导操作工人停用维修;
5、负责解决本单位装备运行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填写设备事故报告;
6、协助领导组织本单位装备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消除装备缺陷及隐患,提高设备完好率;
7、做好设备档案、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做好设备事故分析上报工作;
8、统计、编制本单位装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及大修、更新改造计划,并及时上报下月检修计划;负责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检验、试车、验收及检修报告、记录的归档整理工作;
9、协助设备主管领导搞好技术培训,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第三章装备的范围与管理
第九条装备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原有物质形态保持不变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皿、工具等。
在价值上符合装备标准,使用年限较短,容易损坏,更换频繁的备件及生产购臵的专用工具、卡具、模具、玻璃器皿等,可以列为低值易耗品,但要视同装备管理。
第十条装备的列资。装备列资凭装备处出具的《装备分配通知单》和相关财务凭据,由财务资产科负责到油田主管部门申请列资,办理列资手续。
第十一条装备的计价
(一)装备原始价值
装备原始价值是指在取得某项装备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买价、进口关税、增值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装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装备资产净值,是指装备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额
-56或倾倒等现象发生,使用其它机械具有也应符合安全规定;设备在拉运合作途中,要用绳索绑牢拉紧,以防在拉运过程中偏移翻倒。裸装设备严禁在地上拖拉、碰、撞以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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