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税局关于申请延期缴税的通知
延期开工的报告
致:xxx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
依据我司与贵局签定的xxx、x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我司应于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即2010年8月5号前对xxx明海大道东侧2#、3#(汽车4s店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地块进行开工建设,但由于我司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过程中,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导致我司进度缓慢,进而延误了开工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未完,全文共865字,当前显示1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