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宣传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在稳定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推进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6﹞2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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