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章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职工生产作息时间,确保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赤城县大红门科技牧业有限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请假,缺勤及考勤申报制
度。
三内容
1、企业办公室人员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可
做适当调整)
2、生产、业务、后勤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上班期间由考勤管理人员或各部门领导检查考勤表抽查员工考勤和在岗情况
4、(1)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
(2)每出现一次迟到或早退现象罚款3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30元。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
处理
5、请销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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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