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豫国土资发[2011]139号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河南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等规定,制定了《河南省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行,并在本办法规定是时限内办结。
第五条方案审查评审必须按照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审查权限及职责
第六条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与其采矿权审批权限一致。
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按以下权限办理:
(一)依法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
(二)依法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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