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
一、文件的起草过程
根据允石省长和庚茂常务副省长批示精神,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们商有关部门对我省30强县扩权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参考借鉴河南、浙江等先进省份的经验和做法,起草了我省《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至9月,在书面征求省财政厅等27个省直部门意见和会议协调的基础上,对《意见》作了反复修改。10月28日,按照庚茂常务副省长批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对《意见》进行了论证。我们根据《决策咨询委员会论证座谈会会议纪要》,对《意见》进一步作了修改,将形成的初稿在11月19日省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讨论,并部署下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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