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办法大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
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建规〔201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诚信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诚信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采集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做出评价,并据此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诚信评价实行阶段评价和实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一)阶段评价,是以6个月为一个评价周期,根据阶段评价开始前2年内录入诚信系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期限要求的所有信用信息,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的评价;
(二)实时评价,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在阶段评价后发生并被录入诚信系统的信用信息,按本办法规定方法每天进行的评价。
第五条诚信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与科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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