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研究(下)
关于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研究(下)
(沈华亮)
4.3.3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建立新的基本医疗制度的要求,我国国家公务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待遇标准。同时,允许企业及其职工建立和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其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给付之外的医疗费用。但对国家公务员来说,其工资收入全部来自政府财政,财政预算经费之外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和经费来源,加上公务员工资待遇中并不含有医疗保险因素,因此,国家机关和政府机构无法在财政经费之外通过其他筹资渠道为国家公务员建立或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本身也没有能力投保商业医疗保险。
针对国家公务员特殊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和工资制度,按照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惯例,对国家公务员或政府雇员一般都实行特殊的工资、住房和医疗保障待遇。为了保障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有效地运转,吸引高素质人才,保证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国家应在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后,根据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障待遇不低于企业同类人员水平的原则,建立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应该体现“保证待遇、体现差别、相互衔接、统一管理”的改革思路:
“保证待遇”,就是原有的医疗待遇不下降,原有的支出不减少;
“体现差别”,就是在医疗补助上要体现客观存在的国家公务员与其他人员的医疗待遇差距;
“相互衔接”,就是医疗补助的办法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方式相衔接;
“统一管理”,是考虑到医疗消费和费用结算的连续性,为了方便就医和简便费用结算,同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
由于国家公务员现有工资待遇不高,同时考虑到医疗补助是政府给予国家公务员福利性医疗待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应该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同级财政拨付,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经费水平核定要根据当地公务员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合理确定。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到位后,经费管理有三种模式:一是全部进入公务员个人账户;二是部分进入公务员个人账户,部分社会统筹;三是全部社会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应该集中有限的资金解决“大额”医疗费用,如果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达不到上述目的;如果部分进入公务员个人账户,既分散了资金,又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而且难操作。因此,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应全部实行社会统筹。在这方面我们是有一些教训的。如有的地方将全部资金划人个人账户,公务员医疗补助变成了个人补贴或附加工资,违背了改革的初衷;还有的地方将一部分资金打入个人账产后,公务员补助资金吃紧,待想抽出来时已经不可能了。这些教训要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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