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推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txt遇事潇洒一点,看世糊涂一点。相亲是经销,恋爱叫直销,抛绣球招亲则为围标。没有准备请不要开始,没有能力请不要承诺。爱情这东西,没得到可能是缺憾,不表白就会有遗憾,可是如果自不量力,就只能抱憾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9〕8号
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4月1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日
泸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资源节约型政府,减少财政支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级行政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第三条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实行“国家所有产权,政府监督管理,单位使用维护”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总体原则是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提高效率、便于管理。办公用房配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适应单位履行行政职能需要,贯彻科学合理、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一)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工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四)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第六条泸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负责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七条市级行政单位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办公大楼。确因工作需要新建办公大楼的,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审批。
第八条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设新办公大楼要按照优化整合、相对集中、完善功能、提高效率的原则,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办公用房的需求情况,提出规划建设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设置本规定第五条所列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由单位按实际需要情况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市发改委会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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