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山区青年创新创业“成长之星”资助计划
申报指南
一、资助内容
本资助计划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等方面快速成长并取得显著成果的青年创新创业“成长之星”人才,倡导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为南山科技创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技术和产业储备。
二、资助方式及额度
在南山区创新研发项目类别中设置“成长之星”资助项目。每年资助“成长之星”不超过30名。每个“成长之星”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年度资助,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可通过南山区科技金融扶持计划申请研发贷、孵化贷、成长贷等科技金融贷款项目的支持。
本资助计划属评审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方式和条件
本计划申请方式为。“成长之星”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创新研发项目。
(一)“成长之星”申请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技术攻关、产业发展等创新创业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快速成长。
4、从事研发3年以上,在申请项目领域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进入公开阶段和实质审查阶段,或已取得授权)至少1件,或在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或国际著名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5、是申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6、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该企业必须注册在南山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该企业的主要创始人,并持有不少于30%的公司股权,且是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研发骨干。
7、申请单位为高校或科研机构的,该高校或科研机构必须注册在南山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组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
(二)“成长之星”申请单位要求:
1、合法经营,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良好的研发条件,财务制度健全,具备承担项目研究开发或产业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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