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关于全面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思考与探索
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为了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对排污单位的稳定达标实行长效管理,推动和深化排污总量控制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海安县对“十五”期间如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全面调查、核准上一年度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情况的基础上,遵循“调查核实、摸清底数、分级发证、分类管理、按证排污、全面发证、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系统,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完成“十五”期间总量控制任务、实现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工作目标。
2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技术培训
目前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企业都在进行转制、改制、重组,企业的环保队伍很不稳定,人员变动大,另一方面从企业、乡镇环保人员队伍总体素质来看,应该说水平不高,一些人员缺乏环保专业知识。而排污许可证申请是综合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排污单位和管理的诸多方面,要搞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做好技术培训工作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通过培训,可以使他们认识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意义,了解排污许可证申请的技术要求,掌握排污许可证申请的程序、获得数据的原则和方法等等,有利于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开展。
3推进全面发证,实行分类管理3.1全面发证
“九五”期间实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仅对部分重点排污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这次推行的许可证制度由环保部门根据上级政府下达的排污总量计划,把允许排污的量层层分解到所有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要求排污,没有排污许可证,排污者被视为非法排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体现了管理上平等、公正,为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开拓了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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