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
【发布单位】
开封市
【发布文号】
汴政办〔2006〕71号【发布日期】
2006-06-29【生效日期】
2006-06-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河南省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06〕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工业发展,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建委《关于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意见
一、关于新开工工业建设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
(一)规划选址
在工业建设项目的选址,申报时,由项目单位书面提交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用地面积、总投资、简要工艺流程等内容的申请书。市建委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拿出初步意见,并报市新区建设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协调,提交指挥部研究,同意后3天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审批
(未完,全文共1877字,当前显示4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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