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抓住关键环节
改革支农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莱州市财政局
盛京斌
杜镇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作为基层财政部门,我们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财政支农新方式,集中财力,重点投入,努力推进地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找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入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找准工作切入点,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是增加财政投入,调动社会各方面“三农”投入的积极性。多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基层财政可用财力相对不足,单纯的“蜻蜓点水”式投入,远远不能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只有坚持既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投入,着力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又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合理划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投入责任,才能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示范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同时,新农村建设应该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农村的经济实力、
1基础条件及农民的生活习俗,围绕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做文章,如农村环境的亮化美化、垃圾集中处理、厕所卫生清洁、小病不出村、有娱乐活动场所等,不片面追求“洋气”,不好高骛远、急功近利。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从地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看,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就是既要全面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以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根据农民的收入水平、承受能力和具体要求,从农民最关心、最期盼、受益最大的事干起,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在短期内就能得到实惠。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政府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包办”新农村建设,而是应把主要财力和职能放在“领路”、“铺路”上,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为群众办一些实事,让农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农村的变化,尝到新农村建设的甜头。莱州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重点推进整修街道、植树造林、清理卫生和推广新能源“四件事”,二年内确保以实现以下几个目标:60%以上的村庄主要街道实现硬化,“四旁”、“四荒”植树1.5万亩,90%以上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面推广太阳能、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三是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从各种统计数据看,目前大部分基层财政都是“吃饭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把严格管理、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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